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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民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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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绪论1.为全面修改韩国民法①中的财产编,在2009年成立法务部民法修改委员会②之前,留置权一直是未被学术界所关注的主题。因为一直以来关于留置权研究的理论性问题并不多。但是在实务界,尤其是在拍卖实务上,对于不动产留置权弊端的忧虑之声甚高。直至1990年后半时期,随着建筑业的萧条,因建筑业从业者主张不动产留置权,使得留置权问题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出处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19年第1期-,共24页 Shando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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