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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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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加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社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根据立法法规定,现报请批准。
作者 王彤宇
出处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3年第1期136-1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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