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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德州市引黄干渠保护条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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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加强引黄灌区干渠的建设、管理和保护,高效利用黄河水资源,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德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州市引黄干渠保护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报请批准。
作者 田卫东
出处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3年第1期126-1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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