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川办发[2020]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省林草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滥食野生动物是诱发乱捕滥猎、非法交易的重要因素,对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为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