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行补充侦查兼具提升诉讼效率和法律监督质效的双重价值。在新型检警关系背景下,自行补充侦查制度的运行反应出办案人员积极性不高、能力不足、技术条件不完备等问题。检察机关要紧扣协作与监督的主题,立足“侦诉大控方”格局,从提升自行补充侦查意识、优化资源配备、打通技术数据壁垒、突出联动侦查等方面入手,着力清除自行补充侦查制度运行中的障碍,以真正实现自行补充侦查制度的价值。
出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29-35,共7页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