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所指的同义词语主要指意义大致相同或类似的一些语法现象、惯用型以及一些单词。要分析这类词语,首先要从意义上着手,分析它们意义的异同,但有时仅从意义上分析还是搞不清它们的关系,那就要从其他方面进行研究,而分析它们的表现性就是一个重要方面。所谓表现性是指主观表现和客观表现。具体地说,主观表现是指:(1)表示讲话者的喜怒哀乐等感情表现的词语;(2)表示推量、要求、请求、命令、希望、决意、劝诱等意志表现的词语。而客观表现则指表示客观事物(包括人)的词语。它们独立于主观作用的事物,不受主观意志的影响。如表示自然规律、客观真理等的词语都是客观表现。
出处
《日语学习与研究》
1988年第1期18-24,共7页
Journal of Japanese Language Study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