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仁爱是爱己与爱人、自爱与爱他的统一。"仁者自爱",自爱是儒家仁爱观不可或缺的内涵。"自爱"为"仁之至"重在期待自爱与爱人的完美结合。注重"先人后己"之爱,不等于排斥自爱,恰恰是从反方向确认自爱的基点价值。要实现爱己的目的,必须从"人"而非从"己"出发,才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这也是在互敬互爱基础上形成健全人格的理性召唤。仁者爱人是普遍性的命题,自爱之道不是单纯的爱己之道,割裂"自爱"与"爱人",过度自爱而不爱人,不能被许之为仁,尤其对国家统治者是如此。从为政治国效用出发的"爱人为大(先)",离不开"爱由中出"即内在仁性生成彰显的心性根源。人之行仁守礼,目的在促成人的自爱自敬,包括现实政治层面的疏解在内,最终使自爱与爱人真正融通起来。
出处
《儒学评论》
2019年第1期107-117,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