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孔子所开出的诗教的传统源远流长,其是儒家价值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本文聚焦孔门诗教的形成和发展,将指出诗、志、仁这几个概念在孔子身上同时形成,不是偶然的,它们彼此间有密切的勾连。孔子论诗最大的特色是仁、诗一致,诗既是道德实践的载体,也是人格外显化的符号,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的表现方式是诗乐一体,其主要功能仍是抒情,但孔子论诗,基本去除了诗的私人性或私密性的个人情感,而将之转为普遍性的道德情感,其诗论的情是公共意义的情。孔子站在春秋君子所接受并诠释过的诗之公共性上,更向前一步,将私人性的情感收纳于后礼仪规范的儒家价值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