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和司法保护愈加重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既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举措,也是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一、未成年人检察履职实践困境(一)综合保护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部分检察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仍未转变检察理念,履职过程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不到位,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所蕴含的多维度、多层次、多要素融合理解不深。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S01期81-82,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