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是指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程序。如果在诉前程序中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公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检察机关可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实践证明,诉前程序在促进依法行政、有效解决公益损害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部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程序得到解决。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S01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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