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界定开设赌场行为与正常经营行为,实体开设赌场的罪与非罪认定难,是办理开设赌场类犯罪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本文对此作些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实践有所助益。一、开设赌场的内涵及特点关于“开设赌场”的概念,理论界和实务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其一,开设赌场是指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活动的场所,提供赌博工具等条件,一般具有一定规模、场所固定、服务人员固定等特点。其二,开设赌场是指行为人为参赌人员提供场地、赌具供其参赌,且让自己成为赌场的主宰,并从中获利。其三,开设赌场是指以赌场经营者自身为中心,在其支配下给参赌人员提供用以赌博的场地,不考虑赌场的存续时间。
出处
《人民检察》
2023年第S02期164-165,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