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准确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关于减刑制度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了若干个关于办理减刑案件的司法解释,然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疑难问题需要解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前一犯罪已经判决但尚未送交执行刑罚期间又故意犯罪的减刑问题;已被判刑罪犯在尚未送交执行刑罚期间又因漏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是否存在折抵刑期问题,等等,需结合具体案例提出处理意见,以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出处
《人民检察》
2023年第S01期1-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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