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力度,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助推司法公平、公正的有效举措。基层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作为常态化开展的一项司法监督活动,对于了解案情、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强化法律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但具体实践中,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重视程度不够、列席制度缺乏刚性、列席案件类型单一、列席程序不规范等。笔者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重要意义、实践困境和优化措施出发,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提些建议。
出处
《人民检察》
2023年第S01期133-1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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