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国家大型和重要项目的成套设备,比如大型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为保证其进度和质量,业主一般委托设备监造单位对其进行监造。设备的质量是设备监造进行监督控制的重点。监造方对设备的质量进行控制的主要方式包括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监造方的3种监造方式一般在设备监造方与制造厂的监造协议中进行明确,现场见证方式是3种方式中最直接和最有效的。设备监造工作执行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场见证工作的执行情况。为此,对怎样做好设备监造工作的现场见证进行探讨十分有必要。以溪洛渡左岸电站水轮机设备的监造现场见证为例,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地对如何做好监造工作的现场见证进行了分析探讨。
出处
《人民黄河》
CAS
北大核心
2019年第S02期169-17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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