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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破产法中劳动债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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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我国《破产法》第113条将破产劳动债权安排在破产财产顺位清偿的首位,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劳动债权的纠纷却仍层出不穷。为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对"重庆某药业公司破产纠纷案""宁波某破产企业劳动争议案"的分析,引出我国劳动债权在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劳动债权制度本身抽象而宽泛、相关程序缺位、相关保护制度不完善等。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如限制担保债权的优先地位,完善劳动债权本身的制度,完善破产程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希望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探讨,可以为我国劳动债权立法的完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作者 杨娴
出处 《企业合规论丛》 2018年第2期59-87,共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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