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招投标项目、投资额度以及涉及范围都非常广泛且数量较大,而招投标的目的除了能有效控制企业成本、降低采购风险、建立与市场的互动反应外,还能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及提升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达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升值。虽然我国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款可以使我国招投标的整个法律法规体系变得更加健全,但内外部监督管理体系仍有所欠缺。本文以招投标监管机制为中心,结合多年招投标的相关经验,针对国有企业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1年第20期15-16,共2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