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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建”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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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0日的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明确了"新基建"的范围,即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大方面。事实上,这并非首次提出"新基建",早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把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定义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特点,一是其所指基建的领域、地区及内涵等与俗称"铁公基"(铁路、公路、港口、码头、机场、隧道等)的传统基建不同。
作者 张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企业观察家》 2020年第5期38-39,共2页 Enterprise 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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