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公共行政对国家能力的基本定位是提取能力、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和强制能力,这是一种偏政治学的观点,强调政府的政治职能。随着公共行政生态的变化,这些能力已经无法涵盖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在强调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今天,从政治-行政并重的角度出发,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合作治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创造公共价值的能力应该是构成国家治理能力的主要组成部分,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需要从制度、组织和价值三个维度进行。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22-129,共8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与获得感提升研究”(项目编号:16ZDA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