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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取、造势、生趣:米芾对书法生命精神的诠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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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人之筋骨、神采论书,古已有之,且对书法形象的生动性有过丰富的联想,但明确将书法艺术当作生命形象来认识,把书法创作看成一种完整的生命形象的创造始于苏轼。作为宋代"尚意"书风的旗手,苏轼在《论书》中首次提出了"书必有神、气、骨、血、肉,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的思想。
作者 张成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青少年书法(少年版)》 2021年第6期41-4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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