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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四项措施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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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近期,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措施,努力提高审议质量。建立重点发言人制度,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工作要点,选择重点发言题目,每人每年作重点发言不得少于3次,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重点发言人工作安排;建立书面发言制度,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每次参加分组审议,均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由各组记录人员负责收集,纳入分组审议情况汇报,列入常委会审议意见;建立召集人汇报分组审议情况制度,根据会议议题,制定各组召集人和记录人员工作安排,并由召集人分别在全体会议上汇报分组审议情况;建立邀请重点发言人参加监督活动制度,邀请重点发言人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帮助其全面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各项准备工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齐鲁周刊》 2020年第10期57-57,共1页 Qilu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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