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71号《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于2019年11月15日经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孟凡利2019年11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市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出处
《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3期1-5,共5页
Qingdao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Gaze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