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党委政法委、网信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高级人民法院分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为医患双方营造良好诊疗环境,现就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
2021年第10期9-13,共5页
Gazette of the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