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禁毒法》、《戒毒条例》,进一步加强戒毒治疗服务管理,规范戒毒治疗服务行为,保证戒毒治疗质量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司法部对《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戒毒治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
2021年第1期39-42,共4页
Gazette of the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