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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之保安处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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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中规定“保安处分”专章,其理论源自近代刑事实证学派与国际刑法会议的推动;以主观主义、社会防卫主义、人身危险性、教育刑主义为其理论基础。近代中国刑事立法吸收了保安处分思潮与各国立法实践经验,最终在1935年刑法中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但在实践中遇到颇多困难,并未能发挥实效。当前我国应顺应世界潮流与社会需要在刑法中确立保安处分制度。
作者 蔡东丽
出处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21年第1期125-13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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