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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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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及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对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提高,急需加快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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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2期9-1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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