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内政办发[2020]12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出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12期15-17,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