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小商贩的权益长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原因是尚未在法律制度层面承认其合法性。在小商贩合法化的路径选择上,确立其商主体地位比单纯承认其民事主体地位更合理。但是在我国现行商主体法律体系下,作为上位制度的个体工商户制度成本过高,而又未确立作为下位制度的无名商主体制度,导致法律制度与现实相错位、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匹配。建立无名商主体制度与改革个体工商户制度均为确立小商贩商主体地位的可选方式,但基于路径依赖、制度协调与制度成本的考量,后者更具可行性。
出处
《南开法律评论》
2022年第1期48-59,共12页
NanKai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