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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市红十字会关于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及要求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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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宁卫规[2019]3号各有关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根据《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相关规定,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现将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及要求通告如下:一、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包括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枢纽;幼儿园、学校、体育场馆、会展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馆、商场、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养老机构、市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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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1期59-60,共2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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