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卫规[2019]3号各有关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根据《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相关规定,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现将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及要求通告如下:一、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包括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枢纽;幼儿园、学校、体育场馆、会展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馆、商场、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养老机构、市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场所.
出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1期59-60,共2页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