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检察院对减刑案件的同步监督存在“繁复化”问题,以程序烦琐、重复操作、效果趋同为表征,引发消极效应及质疑。“繁复化”问题并非从来就有,而以规范层面“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之延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从“办事”向“办案”之转型为依托。在肯定同步监督及其办案模式积极意义之同时,亦应正视减刑监督“三段式”办案在“案—件”关系处理上的失范。可考虑以提请中审查为重心,兼顾特定情形下的提请后审查、裁定审查,构建简洁高效的同步监督办案新模式;通过引入假释同步审查增益检察判断的专业“含金量”;在司法管理中建立体现区分度的精准化考评机制;加强“派驻+巡回”体制改革对减刑监督的保障功能。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24年第1期53-60,共8页
China Pris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