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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合格者备案后可直接执业乡村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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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其中农业农村部取消或下放5个事项,有关“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被取消并改为备案制。取得中等以上畜牧兽医专业学历,或者取得畜牧兽医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者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或者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可在备案后直接从事乡村兽医工作。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在国务院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就此作了说明。
出处 《猪业观察》 2020年第5期4-5,共2页 swine industry out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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