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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两个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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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笔者认为,要想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有效运营体制机制、合理设置股权是重点。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20年第3期11-1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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