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东部地区的旗县并存体制源于清朝,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地方行政组织形式。即在同一地区设置两种的政权体系,由旗札萨克管理蒙古族,府厅州县管理汉民。旗县并存制度从清中期出现至清末时期成为北方地区的管理模式。它的出现对内蒙古地区的社会生活及民族间交流交往交融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分析清代内蒙古东部地区旗县并存体制的形成与各民族相互依存的历史,从区域社会层面挖掘内蒙古东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经验,能够进一步了解清代对北部边疆治理所作出的贡献,了解“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深刻内涵,对各民族守望相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重大。
出处
《满族研究》
2024年第1期41-47,共7页
Manchu Minorit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