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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仗内教坊名义、音乐制度、部门及官制问题

The Problems of the Name, Music System, Department and Official System of the Tang Dynasty’s Zhang-Nei-J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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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界对唐仗内教坊认识多有不当。前人对“仗内”的误释,经厘订认为应是“禁中仪卫”之意,分外仗与内仗,主要职责为仪仗和护卫,仗内教坊为其教习与管理机构。唐代朝会、卤簿等正式礼仪活动并非如以往认识的仅奏雅乐,而是雅俗乐迭奏;仗内教坊也并非仅掌俗乐,而是雅俗乐兼习。仗内教坊人员组成,由殿中省、十六卫、太乐署和鼓吹署等多部门派出;教坊和内教坊应为职能不同的两个部门,仗内教坊使苏日荣应是朝官而非宦官;仗内教坊当属殿中省。
作者 谢小博
出处 《音乐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75-89,共15页 Mus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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