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分析案件的事实背景和探寻当事人的真意,英国法院会对内容存在缺失的合同引入“事实上的默示条款”,从而填补合同漏洞。与成文法强制规定的“法律上的默示条款”不同,“事实上的默示条款”仅与个案合同及其事实背景有关。英国的默示条款制度已发展了一个多世纪,最早可以追溯到1864年。长期以来众多英国法官和学者都致力于找到“事实上的默示条款”的正确引入方法。但由于法官个体理解不同、判例法相对易变等,引入方法在很长时间内并未被标准化。直到2015年,英国最高法院才正式确立了以“商业效用测试”和“好事的旁观者测试”为核心的“事实上的默示条款”的引入制度。
出处
《民商法论丛》
2022年第1期287-302,共16页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