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体器官移植对于器官捐献者实为损伤性行为,对器官捐献者的保护在人体器官移植中尤为重要,而器官捐献者的知情同意则是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性前提。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等立法规定了捐献者的知情同意权,尊重捐献者的自我决定权,但在实务中保障其实现,需要从知情同意权的主体、特殊群体利益保护、告知与知情、同意权的行使、同意的撤销、知情同意权的程序性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
出处
《民商法争鸣》
2021年第1期23-28,共6页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Deb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