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在我国学界一直存在争议。而农民工这个群体,其子女或者近亲属显现出的生活、职业甚至户籍非农化特征,加之法律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上的缺位,引起了学界对于户籍非农化或分门立户的农民工近亲属是否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大的争议。为了回应实践的需要和解决纠纷,应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主体以及同一家庭成员之间的准共有关系等方面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可行性。我国正值民法典编纂之际,物权编的规定以及继承编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遗产分割规则也应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
出处
《民商法争鸣》
2019年第2期80-93,共14页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Deb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