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从梁治平较早提出“民间法”这一概念起算,相关研究已有25年左右的历程了。这一概念甫一提出,迅即开启了我国民间法研究之序幕,并在其后日渐扎实地推开了相关研究。其中《民间法》《法人类学研究》等集刊的创办,一些刊物上“民间法栏目”的开办,“民间法文丛”及其他相关论著的出版,一年一度的“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中国人类学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年会、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年会、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专业委员会年会等的定期召开,以及国内不少省份民族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及其年会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谓是相关研究蓬勃繁荣的明显标志和集中展示。毫无疑问,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我国民间法研究的学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