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军事行政诉讼试点启动后,受案数量不多,类型不全,军事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实践中面临许多现实阻碍。关于军事行政诉讼的可行性重新被提出。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扬弃、法治理论和军事司法权对军事行政权的单向监督构成军事行政诉讼的法理支撑。军人权益保护的历史传承、军队战斗力提高、国防军队改革和建立军队行政救济制度是军事行政诉讼制度存在的历史和现实要求。发达国家军事行政诉讼实践为我国军事行政诉讼提供了借鉴。
出处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2018年第5期127-130,共4页
Journal of PLA Nanjing Institute of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