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荷兰是世界上最早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国家,也是最早采取社会保险形式筹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的国家。荷兰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过了50多年的不断发展,已经逐步趋于完善。荷兰通过实施特别医疗费用开支法案、社会援助计划、健康保险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评估模型,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大力发展非营利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培养非正式照护人员,不断扩大服务范围。经过数次改革,荷兰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框架,值得我国借鉴。
出处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47-49,54,共4页
Journal of Lanzhou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