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恐怖主义犯罪作为非传统安全的"突出代表",已成为具有足以破坏人类生存发展与社会稳定的罪魁祸首。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将恐怖主义问题列为非传统安全问题,要求兼顾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保障人民利益。近年来,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在全球传播与蔓延势头仍在发酵,这也使恐怖主义犯罪的刑法早期化介入具有正当性,迫使刑事立法变革,符合刑事政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规制方式的预防性、规制内容的周延性、法益保护的前置化三个面向进行评价。当前,需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宏观上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治理体系,从微观上通过立法应对恐怖主义的危害。完善中国反恐刑事立法之相关规定,科学配置恐怖主义犯罪"行刑衔接",强化反恐国际合作相关刑事立法之具体路径,以期为维护国际安全形势稳定贡献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为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提供法律遵循,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
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2021年第1期81-90,共10页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的体系建设与实施措施研究”(项目编号:20&ZD190)
2020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反恐维稳视角下的社会治安防控研究——以《反恐怖主义法》实践为切入”(项目编号:SHZLZD2004)
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资助项目“当前中国面临的反恐怖主义形势与防治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9XZQN-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