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诸如广州小学生家长"血衣事件"、安顺公交车坠江事件、朔州小学教师粗口骂人事件等社会热点新闻无不充斥着愤怒情绪。愤怒是一种常见的负性情绪,常常为人们所诟病。但愤怒作为人类演化的产物必有其意义和价值,而在当代文明社会中,愤怒变成一种表达自身反抗意向和态度的标志,而不必然与攻击行为联系起来。一般情况下,在学校教育中十分强调愤怒表达的消极影响,实际上愤怒具有明确的适应意义,愤怒在某种程度上是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正义的必要手段.
出处
《新教育(海南)》
2021年第10期75-7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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