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在明清时期日臻成熟,实现了中央监察与地方监察相配合、内部监察与外部监察相配合、事中监督与事后举劾相配合;形成了以上制下、内外相维、层层把控的监察体系,在澄清吏治、净化风气、上达民情、兴利除弊、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制度,关乎"政之理乱",关乎行政权力有序运作,关乎政治清明、官员廉洁、社会安定。春秋时期这项制度已初具雏形,秦汉时期奠定制度基础,此后在实践中不断改易创新,至明清时期日臻成熟完善。监察制度对中国古代治国理政发挥了巨大作用,蕴含丰富的治理内涵、经验与智慧,是中国对世界政治文明作出的独特而重要的贡献。
出处
《历史评论》
2021年第1期42-47,共6页
Historical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