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我国继承法之特留份制度的设立——以福建省民营企业主的财产继承观念调研数据为视角 被引量:1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Special Retention System of Chinese Inheritance Law——According to the Survey Data on the Concept of Property Inheritance of the Private Business Owners in Fujian Province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目次一、民营企业主支持特留份的调研数据二、必留份制度下民营企业主遗产继承面临的困境三、特留份制度扩张适用于民营企业的继承析产四、中国特色的特留份制度之构建设想当前,我国现行继承法以必留份制度对遗嘱自由进行限制。不少学者认为必留份制度由于权利人范围过窄、必留份额计算标准模糊不清等不足,难以很好地发挥限制遗嘱自由的功能。对特定的法定继承人规定一定的应继份额来限制遗嘱自由的特留份制度,因权利人范围清晰、特留份额计算方法明确而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支持,拥有较大数额财产的民营企业主在"当代中国福建民营企业主财产继承观念与遗产处理习惯实证调查研究数据"[1]亦显示,超过六成的民营企业主反对遗嘱人在不为配偶、子女保留任何遗产的情况下,将遗产悉数赠与他人。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一大批颇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迅速崛起。家族企业是民营企业的主体部分,300多万家民营企业90%以上是家族企业,在这些企业中,绝大多数实行家族式管理。[2]
出处 《私法研究》 2019年第1期231-246,共16页 Private Law Review
基金 2016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我国遗产处理制度系统化构建研究》(编号16SFB203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二级参考文献47

  • 1杨震敏.论中国妇女财产继承权的保障问题[EB/OL].(2003-10-15)www.civillaw.com.cn.
  • 2徐国栋.绿色民法典[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 3江平.公司法[M].法律出版社,2002:126.
  • 4石笑侠.公司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12.
  • 5赵秉志.澳门民法典[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 6[南斯拉夫]德拉甘科斯蒂奇 斯尔詹斯托亚诺维奇 刘遵 译.南斯拉夫关于继承的法律.南斯拉夫概览,1984,(3).
  • 7郭明,房绍坤,等.继承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 8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中国民法典:继承法条文建议稿.民商法论丛,(23).
  • 9陈棋炎,黄宗乐、郭振恭,民法继承新论[M].修订5版.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9:240.
  • 10中国60岁以上老人超1.8亿每100人中就有14人[EB/OL].[2012-06-01].http://news.china.com.en/rollnews/2012-04/08/content_13634227.htm.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