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标志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共同富裕迈出了新的一步。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让一部分人先共同富裕起来",变化的是历史阶段,不变的是,发展依然是硬道理。虽然共同富裕涉及领域比较广泛,但没有人能够否认,物质财富总量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选择浙江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其经济实力是重要考量之一。浙江人均GDP超过10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连续20年、36年居全国省级第一,是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物质基础。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21年第8期1-1,共1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