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下发。《意见》从3方面提出12条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意见提出,各地区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21年第1期35-35,共1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