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目前我国音乐学博士的招生情况来看,“申请-考核”制大有取代普通招考制成为主流之势。但“申请-考核”制也存在进展缓慢、资格审查“重能力轻潜力”、资格审查“重质不重量”、资格审查结果公开程度低和外语考核忽视音乐学考生的特殊性等问题。应通过稳步推进“申请-考核”制、重视非核心期刊的上游期刊、考生提交材料“限时保质不限量”、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和“后置”外语考核等手段,来完善我国音乐学博士招生制度,推进我国音乐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出处
《岭南音乐》
2023年第1期64-69,共6页
Lingnan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