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地震局辽宁省气象局文件辽自然资发〔2023〕12号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作者
出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6期36-42,共7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