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银保监会的"37号文"明确规定了家族信托业务不适用"资管新规",为家族信托提供了政策利好,但因信托财产无法登记等原因,让不少人对国内家族信托处于观望状态。不久前一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引起广泛关注,被称为"遗嘱信托第一案",让人们看到信托工具在实践中的灵活性和可能性,大大增强了人们对国内家族信托操作运用的信心。我们特别邀请京都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团队的三位专家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解读。
出处
《家族企业》
2019年第11期97-99,共3页
China Family Busines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