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督导评价是我国教育督导的基本职能,在督促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2016年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是教育督导的首要任务。因此,立足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和重点任务,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局来把握督政工作的行动逻辑,完善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制度,是找准新时期督政工作坐标和定位,提升督导评价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应有之义。
出处
《教育家》
2021年第51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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