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2月23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正式颁布。笔者所经历的教育立法项目中,从来没有一部教育部规章像《规则》一般,起草和审议过程那么复杂,并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与讨论。《规则》起草过程中,围绕范围的大与小、规范的粗与细、措施的刚与柔、程序的简与繁等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慎重研究。最后颁布的《规则》共20条,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法律属性、适用范围、具体措施、行为边界、实施程序、救济途径、教师保障.
出处
《教育家》
2021年第6期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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